這是我們的香港嗎?
現在還要談論「遞補機制」嗎?
夠了!這絕對是港府無中生有的議題,一個剝奪我的權利的事還需要討論嗎?No way!談都不用談!
今時今日,是政府帶頭去侮辱香港人,這不是很丟面嗎?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該促進公民權利、推動民主,而非主動去收回市民應有的權利。你告訴我,這樣的所作所為,跟那個侃侃而談”政治改革”談了N年的政權有何分別?回歸十四年了,根據《基本法》的高度自治原則,現在的香港人理應有更多權力,可享受更多的自由,但現在我們動員起來,不是為了爭取更多,而是為了不再失去。這不是很悲哀嗎?究竟是回歸,還是淪陷?
身邊有朋友說我越來越憤怒了,成為不折不扣的「憤青」。甚至有朋友覺得我的post太煩、言論太激,主動在facbook上「unfriend」我。
我從來不介意人家 unfriend,這是閣下的權利,但我會反問你一句:「依家社會有咁多問題,政府越來越無恥,你竟然覺得一點問題都無,一點也不憤怒?——若然如此,有問題的是你,不是我!」自問並非特別有正義感,能力也有限,但若果眼見不平,就連表態、發牢騷也不做,我豈不是淪為一頭只懂搵食的動物?
- 「示威大晒呀?唔駛搵食呀?」
今年七一當晚,示威者堵馬路,警察進行全面大封鎖,新聞拍攝到被堵在路上的職業司機罵示威者:「示威大晒呀?人地唔駛搵食咩?我XYZ你!」。筆者在當晚曾與途人對罵,他們痛罵示威者阻街,說:「示威大晒呀?」。七一後,又有一位演藝界的人士批評示威者是破壞社會安寧的滋事分子,說要譴責云云。
呵呵,幾咁大義凜然!我還以為他們在譴責黑社會或是恐怖分子?他們以”破壞安寧”為名來抹黑示威者,以”搵食”為由來反對示威活動,甚至站在政府的角度來批判示威者。但他們有否想過,誰想破壞安寧?誰想上街示威?我們真的是吃飽了沒事幹嗎?
更深入的問題:阻你一、兩個小時的搵食時間,真的這麼重要嗎?你用那些時間賺到的錢又奉獻了誰?交稅,奉養那些高高在上、不理民意的高官?交租供樓,豈不是在養那些地產商?——生活在這樣的一個社會,你甘心嗎?
林語堂的一句話是對那種人最中肯的評價:「中國就有這麼一群奇怪的人,本身是最底階層,利益每天都在被損害,卻具有統治階級的意識。在動物世界裏找這麼弱智的東西都幾乎不可能。」
林語堂
- 搵食成教義 何以談公義?
黃子華的「搵食o者,犯法呀?」,想不到在10年後的香港仍然適用。我甚至懷疑,「搵食」是否已成為香港社會不能被質疑的教義?
早前我看到《壹周刊》關於「棺材房、劏房」的報道,看到那些房只能放一張床,租客瑟縮在床上,仿如動物,動彈不得,我在心裡淌淚。而令我更痛心的是看見有一班所謂投資者,買了一個小單位後,盤算著可以分割成多少個棺材房,月收租金多少等等…
「係o個d人唔上進、自甘墮落」、「社會係要懲罰懶人」,「投資者都無犯法!」 、「唔駛搵食呀?」、「顧掂自己先啦」、「唔好阻住人搵食啦!」、「個社會度係咁家嘛,你有乜辦法?」這都是最典型的港式回答,更甚者可找出理直氣壯的理由來抗辯自己沒做錯:「有錢唔通唔賺?」、「我租你住,你情我願,有乜o野錯?」,如人們批評棺材房不人道,他們也可以回敬一句:「唔好o係度”懶”正義!」 。
然而,我會反問他們:窮人的窮真的是自找的嗎?搵食就可以埋沒良心嗎?這個社會是你死我活的嗎?我更想問一的是:這就是你想要的香港嗎?
好心的奉勸一句:香港人,請不要再講「搵食o者」了。「搵食」已不可用來敷衍別人、自我安慰、解釋一切的。你是一個人,人應該有更崇高的追求與願望。
抗爭的活動還是會繼續的,就算你不參與,我也希望你在背後支持,而非在冷嘲熱諷;搵食還是需要的,但不需因此而做違背良知的事;我們還是要在這個不合理制度下生活,但請不要只管養肥自己、挖盡心思去鑽這個制度的漏洞;社會安寧還是需要保護的,但不能以此作為縱容暴政的理由。否則,我保證你將來會受到這個暴政的懲罰。我保證!
- 無恥的社會 道德的低點
今年七一,我上街示威,大聲疾呼,高喊公義,是為了捍衛我們的自由與權利,要抵抗極權的入侵。只因我知道,極權政府會讓一個社會沉淪。
以上兩圖這我在早前看過的一篇報道的相片。事件發生在今年六月的重慶,小販大嬸在逃避城管追捕時失足跌下樓梯 (一說是被城管推下),頭破血流、失禁遺尿,很慘,見者痛心。
- 重慶小販被城管推下梯坎致小便失禁昏迷:http://www.epochtimes.com/b5/11/6/15/n3287030.htm
讀後,我一直耿耿於懷,一是可憐大嬸的淒苦,二是想不通,何解當時大嬸倒地的兩旁的人都在袖手旁觀?只在圍觀、拍照,甚至當沒事一般路過,沒有人去扶她一把、幫她止血?
後來我將這篇報道轉給一位大陸朋友看,得到一個接近的答案:「當然不會有人去幫忙,一來這是政府(城管)造成的,無關的百姓最好不理。二是如果你去幫她,人家會以為這是你幹的,甚至要你賠錢。以前就發生過這種事。」
這就是現在的中國大陸了:做好事不被讚揚反被誤會,有權有勢的人幹壞事不會有人阻止,袖手旁觀的人總有一大堆理由去為自己開解,從不介意被罵無恥。那個社會似乎已建立一個人類道德標準的新低點:你不主動去幹壞事,就等於做了好事。「你會被教育成一個壞人,見死不救吃喝拉撒的動物。」李志在《廣場》裡慨歎道。
你覺得香港不會變成這樣嗎?大嬸倒在地上頭破血流,你會去幫忙嗎?社會越來越多不公義,你關心嗎?政府要剝奪你的權利了,你會去爭取回來嗎?——如果你所有的答案是「不」,那麼我相信香港很快就會變成大陸,真的很快。這是你的選擇。■




9 則留言:
「很快香港就會變成大陸」雖然都幾認同呢個説法,但另一方面卻爲中國感到何其婉惜,這句不是很悲哀嗎?大陸成了貶義詞的代名詞,擁有堂堂數千年歷史文化的國家就在今天成了人大部份人都很認同的貶義詞。
「很快香港就會變成大陸」雖然都幾認同呢個説法,但另一方面卻爲中國感到何其婉惜,這句不是很悲哀嗎?大陸成了貶義詞的代名詞,擁有堂堂數千年歷史文化的國家就在今天成了人大部份人都很認同的貶義詞。
搵食不是罪,不知飽、不願飽才是大罪﹔有些人,明明無恥,卻強裝無恥是常態,假稱人人無恥來掩飾個人的無恥,無恥中之無恥。
Carmen:大陸的事,我已不想去管,也管不到。一個13億人的國家,你只能希望他們不會吃掉你,怎能改變他們?
真正的「中國」究竟係點?大陸仲可唔可以叫「中國」?我真係答唔到。我會偏向使用陳雲的說法:只有香港及台灣才可以配稱「中國」。
嚴櫻:主動地無恥,或掩飾自身無恥,是一種人,他們可說是無可救藥的。但我覺得香港有更多的,是從沒思考過這種問題的人。當無恥變成一種常態,就會出現如重慶那些對淌血大嬸袖手旁觀的人。他們從不自覺自己有問題。
非常同意你的觀點,香港已經變了很多,97前所答應的自己同自主一直都沒有出現,反之大陸對香港政治上跟民生上不停的多加隻腳。
海內海外好多香港人都已經唔理可憐的現況,被大陸人欺壓亦只好不說話。
你的敢言非常好,期待你更多的POST
03 年 71 遊行前夕, 某當紅及曾經"騙婚"峙女偽人聲稱遊行係唔文明表現, 後被議笑為"文明X", 此事至今亦為人津津樂道.
騙婚 - 欺騙別人自己未婚
博主好,佩服.
但"林語堂的一句話...",那句話應該是偽託的(雖非林氏語,但含義非常精辟),quote時作"據說是林語堂的一句話..."似乎較當?
參攷: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471464.shtml
Thanks for your post. I live overseas and I don't read HK newspapers regularly, but I find myself agreeing with everything in this post of yours. Keep writing!
閣下認為台灣可以配稱「中國」,實在可笑。畢竟,閣下並不是住在這座可笑的小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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